返回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安徽省商务厅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地县商务 >  正文
加强部门协作 建立长效机制
2007-08-28 15:00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新华社记者  张晓松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辉27日在中国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时表示,打击传销犯罪,就是打一场争夺人民群众的战争。

    传销和直销的区别在哪里

    张辉在回答网友的提问时表示,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场所以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首先,直销是一种消费产品的营销方式。第二,由直销员向最终消费者销售,所以它是单层次的。

    而传销往往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旗号,实际上80%到90%是没有商品可销的。在传销的整个链条当中不是以销为主,而是以传为主,传的是人头。在整个传销链条中没有价值可以创造。

    张辉指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识别传销:第一,从组织方式来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参加者高额回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以此组成上下紧密的传销网络,这是人员链。第二,从计酬方式上看,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这是金钱链。第三,从销售方式来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的销售网络。第四,从经营目的上来看,传销的目的不在于销售产品,而是发展人员的数量,以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传销的社会危害性有哪些

    谈到传销的社会危害性,张辉指出,传销是一个社会的毒瘤,它的危害性十分严重。首先,传销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尤其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权。传销利用几何倍增的原理发展网络,涉案人员多、金额大、发展速度快。

    第二,传销破坏了社会道德基础和诚信体系,动摇了社会稳定的基础。传销组织利用亲情、友情,以“善良的谎言”将传销参与者的亲朋好友诱骗进来,一旦骗局暴露,参与者无脸见人、无钱还债、无家可归、无业可就,失去正常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伦理观,极难校正。同时还导致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度下降,许多家庭被传销拆散。

    第三,传销组织者对参与传销人员实施严密的精神控制,具有邪教性。

    第四,传销还引发了大量的暴力刑事案件以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案件。凡是传销集中的地区,社会治安都严重混乱。

    第五,由于参加传销人员多是农民、失业下岗工人、择业学生,他们希望通过传销摆脱贫困,一旦传销组织者卷款潜逃,就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传销活动为何屡禁不止

    “传销活动屡禁不止有一些深层次的原因。”张辉将其概括为以下六点:

    有相当数量的人员致富观念扭曲,投机心理浓重,短期内难以改变,很容易走上传销的道路。

    下岗失业人员多,社会就业压力大,短期内难以缓解。

    传销组织对参与人员实施人身、财物、精神三位一体控制,使多数人执迷不悟,少数人难以脱身。

    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配套的社会管理机制尚不健全,有的地方基层防控能力还很薄弱,使得传销滋生蔓延。

    相关法律对构成犯罪的传销行为主客观要件、证据要求、移送标准、管辖范围等缺乏明确规定,震慑力不强。

    打击传销执法力量以及经费、手段还不足,部门之间的配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还存在一些问题。

    如何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

    据张辉介绍,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工商总局会同公安部正在完善打击传销的工作格局。在传销相对集中的省、区、市,由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已经建立,并不断完善。

    “这个长效机制是由制度化来保障的。”张辉说,“我们同公安机关也有制度化的协作规定,如情报共享制度、协同办案制度、督查督办制度。”

    张辉说:“工商总局还与教育部门开展了防止传销进校园的活动,现在教育部已经正式把防范传销作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还在全国推广了广东省的‘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重点抓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打击、防范、控制、管理四位一体的长效机制。这些制度在近期的打击行动中已经见到成效。”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首发子站:池州市青阳县商务之窗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您的评论对我们改进工作很重要,请赶快发表吧!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国家认监委:将加强出口玩具质量许可工作    2007-08-28 10:26
中俄两国质检部门加强合作    2007-08-27 15:11
县山联手加强第25届九华山庙会期间秩序整治     2007-08-27 09:12
加强“三农”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007-08-24 15:18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就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发表讲话    2007-08-24 15:03
巴西将加强与东亚商贸往来    2007-08-23 15:06
商务部四项措施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007-08-15 15:18
商务部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生猪屠宰管理    2007-08-14 15:31
我国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工作     2007-08-13 15:51
中国卫生部从四方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2007-08-13 15:35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安徽省商务厅 联系人: 柴化涛 电话: 0551-283121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凌晓 电话: 010-51651200-607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