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潜山县药监局多措并举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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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20 15:03 文章来源:潜山县药监局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 潜山政府网
1、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违法行为的监管,查看企业员工花名册,禁止非本企业销售人员在店内从事药品宣传和推销活动,要求药学技术人员和药品销售人员统一佩戴胸卡上岗,2、加强非药品销售管理,药品与非药品销售柜组不得相连摆放,要求营业场所内单独设区销售非药品,并有明显标志。3、加强药品广告管理,要求企业必须向发布药品广告的经销商查验广告批文原件并索取复印件存档,并将相关资质复印件报送县局备杳。4、加强购进票据及药品验收管理,要求企业购进药品必须索取合法票据,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制度。 5、加强销售凭证管理,要求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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