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八条”打造含山招商“新洼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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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20 14:23 文章来源:含山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日前,含山县出台新的《关于鼓励投资工业企业八条规定》。虽然“新八条”把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门槛从200万元抬高到500万元,但与以往相比,在奖励、服务等方面却有更多实惠,形成了含山招商政策的“新洼地”。
该县规定,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2000万、2000—4000万和4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投产当年分别奖励50%、70%和100%生产用地征地补偿款。
对于进入园区的工业企业,该县规定在办理登记注册、工程建设等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收费县本级部分,除市场服务性收费外,全部由该县财政承担,实行即缴即退。对于工业园区以外项目,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也可享受同等待遇。而以前办理手续,该县只免收工本费,其他则按最低标准减半收取。
投资工业项目在签订正式协议后,所有审批手续由该县新设立的招商服务中心统一办理,享受“一站式、限时制”免费代理服务,并受理外来企业投诉,协调处理投资环境等问题。对一次性投资4000万以上项目,该县还确定一名县负责人牵头,成立专门班子,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和“一事一议”制度。同时,该县严格规定,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进入企业检查,对进入企业检查的,经县政府同意,实行审批备案制度,确保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和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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