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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于2008年12月1日再次提高部分出口退税率
2008-11-20 15:01  文章来源:池州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扶持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支持产业优化升级,在今年下半年两次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基础上,2008年12月1日国家将再次提高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机电产品和其他受影响较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通知明确了3770项提高退税率的商品的具体范围,涉及我市主要为鞋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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