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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05年“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经营安全、市场供应和监测工作的通知
2005-04-27 16:54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监测企业:
    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2005年“五一”黄金周食品安全、经营安全、市场供应和监测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节日期间市场供应工作,规范各类商品的进货渠道,严格市场准入,保障食品安全和经营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愉快的节日,现就安徽省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经营安全、市场供应及监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节日市场稳定和安全。“五一”黄金周已经成为广大居民旅游、购物、娱乐、休闲的重要节日,市场供应、食品安全和经营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乃至人身安全。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和市场供应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上市销售食品安全和节日市场商品充足供应,确保节日市场稳定和安全。
    二、加强监管,狠抓落实,努力净化节日食品市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继续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伪劣商品流入市场,切实加强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节前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一次食品清仓查库活动,采取企业自查与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超市等零售企业、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主要内容是清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渠道、包装质量、加工卫生环境等,禁止含有“苏丹红一号”的商品上市,杜绝生产、销售企业对过期食品改换包装、标签等违法行为,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实行企业开办者质量责任制,督促食品加工企业严把原料入厂关和产品出厂检验关,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不得进厂,未达标食品一律不得出厂。集中开展酒类商品检查,重点是散装酒和名优酒,杜绝假酒、毒酒流入市场。集中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不法行为,净化节假日肉品市场。
    三、采取措施,落实责任,保证节日市场商品供应和生产经营安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努力增加生活必需品供应,确保节日期间生活必需品不出现断档、脱销现象。在保证供应充足的前提下,要适应当地市场消费结构变化,增加优质品牌商品供应,力求商品品种丰富多样,档次结构合理,上市均衡有序。如果发生生活必需品价格暴涨、群众抢购等市场异常波动事件,各地要快速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同时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省商务厅。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配合当地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要通过组织检查和企业自查相结合等形式,加强对商场(店)、宾馆、酒家、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切实可行。加强黄金周期间组织重大活动和营业高峰期等经营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市场安全和稳定。
    四、加强监测,认真履责,切实做好节日市场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商务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地、各监测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五一”黄金周期间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高度重视“五一”黄金周期间市场监测和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做好市场供求、价格预测分析。商务部将于2005年5月1-7日启动城市生活必需品日报制度,“五一”之后自动恢复周报制度,请各监测企业按照制度要求按时报送信息。各地、各监测单位要建立健全节日值班制度,严格值班纪律,明确带班领导,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和《“五一”期间销售情况每日快报》及时报送。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黄金周期间市场运行分析,主要内容包括:1-7日所在地区重点零售、餐饮企业销售情况,商品市场运行特点,主要商品价格走势和客流情况,消费热点,节日市场秩序情况等并将分析材料于2005年5月7日上午10时前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5月7日的销售额进行有依据的测算。
    请各市、各监测单位于4月28日前将本地本单位节日值班表、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姓名、电话、手机号码报送到安徽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联系人:齐美发,联系电话:0551-2831499,传真:0551-2831379),安徽省商务厅将于5月1 -7日安排专人值班。
    特此通知
        2、“五一”期间销售情况每日快报

    (信息来源:安徽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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