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09年住房保障建设计划出台
2008-06-02 08:10  文章来源:淮北新闻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日前,淮北市2009年住房保障建设计划正式出台,全市计划建设廉租房7.2万平方米,共计1400套;经济适用房35万平方米,共计5310套。
  据了解,我市2009年度对廉租住房将采取货币化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保尽保。建设廉租房7.2万平方米,1400套。具体项目包括:滨河花园小区三期(300套)、杨庄矿廉租房一期(600套)、刘桥矿廉租房一期(500套),廉租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2009年全市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5万平方米,5310套。具体项目包括:滨河花园小区三期(1500套)、相山区方顶路东侧地块改造二期(780套)、烈山区工人村四期改造工程(410套)、杜集区龙山路地块二期(270套)、濉溪县北菜市场北侧地块改造二期(830套)、杨庄矿经济适用房一期(790套)、刘桥矿经济适用房一期(730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 — 70平方米。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为淮北市市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无房家庭,优先配给符合条件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或急需救助家庭;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淮北市市区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且住房困难家庭。具体标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人均月收入低于700元的困难家庭;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市区吃低保的困难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界定标准为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6平方米、市区户口在五年以上。廉租房保障对象界定标准为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2平方米。
  (首发子站:淮北市烈山区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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